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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次DNA鉴定后男子仍不愿承认亲子关系

2016-11-11 11:21:43    点击次数:3714次

        高某和妻子离婚时,就曾做过两次亲子鉴定,两次结果均证明孩子是高某亲生的。然而离婚后,高某仍然以鉴定是假的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2016年2月,高某的前妻李某以孩子小林的名义将高某诉至广州市从化法院,要求高某支付抚养费。



        从化法院判决高某自2016年3月起每月支付800元生活费给孩子小林,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支付一半,直至小林年满十八周岁止。案件被上诉至广州中院,高某在中院审理期间仍要求与小孩做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后他仍不愿意相信。不过最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大人感情破裂本身就会对孩子身心有严重影响,这位父亲还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做DNA鉴定来证明孩子是不是亲生的,就算今后给再多的爱,估计孩子心理的创伤也难以抚平。

        夫妻离婚时要求证明跟孩子的亲子关系这种事情在现实生活中也经常上演,不仅如此,甚至还有人在妻子孕期想要做DNA鉴定的。从医学角度上来说,孕期鉴定结果跟孩子出生后的鉴定结果是一致的。例如香港产前DNA鉴定就是在孕8周后进行,提供孕妇静脉血、假父血液样本即可,准确度在99.99%以上。

        不过即便医学上可以支持,但在决定跟孩子做DNA鉴定前,父母们一定要充分考虑孩子的感受,毕竟无论亲生与否,孩子都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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